最近俊傑有位原本就在開房仲公司的朋友,另外成立了一家海外地產公司,然後把原本的房仲業務員,都移去賣海外房地產。
俊傑的看法是:
原本的房地產從業人員,將由傳統的房地產業務員,轉型成為金融商品業務員。
業務員原本在某地深耕的優勢將不再,因為業務員代理的海外房地產,任何人都可以賣,反正只要基本說明投報率即可,銷售行為會很像賣金融商品。結果也會變成一堆人賣同樣類型的東西。如此一來,業務員將進入另一波淘汰潮。
而對投資人而言,海外房地產,如果沒有實際去看,或去住,它本質上已經屬於純金融商品了。純金融商品,唯一要注意只有兩點,一是投報率,另一是有沒有擔保品,如果有產權,那就算比較有保障的(會比純金融商品好一些,至少還有不動產在手上)。
總之,這一波海外地產潮,只能算是把海外房地產給金融商品化。消費者要在此賺得財富的前提,就是至少要親自去看過,才算對自己負責。
但許多人卻都沒親自去看過,就投資大筆金額,實在是太冒險了,真正頂尖,成功又幸褔的有錢人絕對不會這樣做。因為有錢人都很珍惜自己的每分錢,所以一定會親自去一次,確認無誤才會出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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